财经中国网

大公国际:深度解读二十届三中全会,未来蓝图下的新引擎与改革之路

更新时间:2024-07-29点击:1075


二十届三中全会已胜利召开,本次全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时代重大命题,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重要部署。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并提出“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2029年,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本文结合《决定》的主要内容,对重要改革措施进行深入解读。

一、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方位、深层次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对新时代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1.改革总目标不动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锚定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一方面我们要不断深化对制度建设的认识与实践,通过改革不断创新和完善制度体系。另一方面,通过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起良性互动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具体目标进一步拓宽。从内容看,在全面深化改革前面加了“进一步”,在改革总目标前面加上“继续”,说明有很多新任务要完成。相比于十八届三中全会,本次新增了“高质量发展”和“科教人才”等经济相关议题,说明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是未来一个阶段的改革重点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重点围绕“解放”等关键词,具体的安排部署也围绕着做多增量展开。二十届三中全会则围绕“注重”、“适应”等关键词,更加注重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效率。

3.时间紧任务重。《决定》强调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到202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八十周年时,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本次三中全会提出了300多项重要改革措施,要从现实需要出发,从最紧迫的事情抓起,着力打通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堵点、卡点,关注后续落地政策的进一步部署和实施。

二、重要改革措施

(一)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从基础性经济制度开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就实现国家的经济整体效率与活力来讲,基础性经济制度是否完善、发达至关重要,它们既决定单位产出与整体产出效率,也决定了要素投入与价值分配的公平性。

1.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特色,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区别于其他市场经济制度的主要标志。一方面要做大做强做优公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加快推动国企改革;另一方面要大力支持和正确引导非公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在制度和法律层面保障公有经济与非公经济、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平等竞争,共同发展。

《决定》强调要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一方面,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要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国有企业要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要推进能源、铁路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另一方面,要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更多机会,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决定》强调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这是对各类经营主体的共同要求,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一项重大改革任务。

2.从多个方面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在前几年关于构建“双循环”经济发展布局中曾作为一个有机的构成而提出,这次出现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语境中,更加突出了包含资本、土地和劳动力市场在内的生产要素市场流动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意义。从“立”和“破”两方面加快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从“立”的角度要抓好“五个统一”: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从“破”的角度要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破除制约要素市场流动是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关键。《决定》提出了包括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等改革举措。

(二)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

《决定》将“经济高质量发展”单独列示,重点强调了要发展“高质量”的经济,健全与之配套的体制机制和产业链基础。

1.更加强调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因地制宜地发挥区域优势,不仅避免同质化竞争,也为构建具有韧性的产业链提供支撑,相应地,也更加考验地方政府的规划引导能力。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各异,结合自身条件和行业特征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的发挥协同效应,产生增效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面临更多的投资选择,有更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空间,在发挥区域优势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结合方面,将更加考验地方政府规划引导能力,地方国有企业、政府投资基金或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2.发展新质生产力并不意味着放弃或不发展传统产业。继四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后,本次会议再次提出“健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体制机制”。一方面,传统产业不代表落后产业,新质生产力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是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传统产业是“基本盘”,体量大、覆盖面广,通过加快升级改造使传统产业向先进制造业转型,带动传统产业经济价值的增长,降低宏观经济增长数据与微观市场主体及民众实际感受之间的“温差”。

3.区域协调发展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基础条件差别大,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任务十分艰巨。对比十八届三中全会,本次会议不仅专门谈及区域协调发展,并且将“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作为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一部分进行明确提及,区域协调发展将是未来体制机制发力的重点。

(三)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

针对当前我国科技创新发展存在科技力量创新能力不足、金融供给难以有效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对国际人才的吸引力较弱等主要难点,《决定》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是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的重要举措。健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还需要:一是政府投资要健全优化激励、容错机制,在保值增值、事后追责机制上要有新思路,延长投资回报年限,并推行让利于民机制,更好地与社会资本形成合力。二是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投早投小功能应该由大企业主导,同时要重视中小企业在创新体系中的内生性活力和动力。三是要优化人才培养结构,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满足创新需求和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改变基础人才过剩,高端人才不足的局面。

(四)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

《决定》强调增强国家战略宏观引导、统筹协调功能。这需要政策、改革共同作用,实现更为均衡、普惠、包容的发展。

1.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围绕实施国家发展规划、重大战略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优化各类增量资源配置和存量结构调整。为了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央行货币政策调控框架面临变化,夯实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作为主要政策利率,弱化中期政策利率MLF利率的作用,从而让央行货币政策信号更为清晰。考虑到加大国债发行仍是我国未来重要的财政政策工具,货币政策框架转型兼顾财政政策取向,并通过国债买卖来帮助短端利率向长端的传导。

2.探索实行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与传统侧重于流量分析的宏观研究(如GDP及其组成部分)不同,资产负债表是存量的概念,能更清晰地反映结构性矛盾的产生以及宏观风险的累积。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是摸清“家底”,揭示风险,服务政府管理的重要工具。因此,未来需全面梳理各类资产规模及流动,明确可盘活变现资产总量,准确透明核实负债情况以进行统一管理。结合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改革方案,探索将国有资本运营收益纳入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中。

3.消费税改革及新业态税收制度。一是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改革调整的存量部分核定基数,由地方上解中央,增量部分原则上将归属地方,确保中央与地方既有财力格局稳定。二是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未来对于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改革,应及时规范和调整征税主体和产品,稳妥探索数字消费税、数字服务税、数字资源税等新型税种。税务部门利用新技术手段,创新税收征管方式,提升数字化税收征管能力,完善以数治税运行机制。

4.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决定》34次提及“金融”体现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对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金融风险防范提出要求。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我国债券市场的总规模和流动性近年稳步提升,制度框架和产品体系持续完善。当前我国债券市场正在加力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建设,践行金融强国,做好五篇大文章。在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推出绿色、扶贫等专项债券,创新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增强金融机构服务,创新资本类金融债券等方面持续发力。

(五)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决定》将“城乡发展一体化”表述变更为“城乡融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未来将促进城乡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要素资源的融合程度,实现城市和乡村的互补、互利、共同繁荣。首次将乡村振兴提升到“大文章”的战略地位。可以看出对过往乡村振兴成果的肯定,以及对未来乡村振兴的巨大期待,乡村振兴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经之路,未来将长期成为国家重大战略发展方向。

新增“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表述。这意味着我国将打破长期以来实行的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户籍制度,未来将很大程度促进城乡之间人口流动,居民在一地居住满一定年限后,就将平等享受到当地的社保、医疗、住房保障、就业、文体等基本公共服务。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表述变更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未来户籍制度改革将更加深入和提速,城镇化率将有所提升,城市公共服务等城市资源对农业转移人口的覆盖程度将更大,城乡之间资金、技术、数据、人才等双向流动将更加频繁。

(六)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

会议提出,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要义在于通过深化和拓展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新增“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表述。旨在支持最不发达国家的发展,通过扩大开放,促进这些国家的经济增长和民生改善,有利于我国提升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和影响力,同时为我国产品和服务开辟新的市场。新增“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表述。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是“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两个重要方面,在推动国际合作中起到重要作用。重大标志性工程对当地经济增长产生显著贡献,同时能够体现我国在技术、资金和管理方面的实力和优势;“小而美”民生项目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能够直接惠及民生。

三、突出防范化解风险

《决定》中有多处涵盖了应对各领域风险的描述,涉及企业、产业链、科技安全、政府债务、房地产风险等多个方面。

1.建立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当前全球性问题加剧加速了全球价值链重构,有效管理和应对产业链风险成为各国的重要关注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是提升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关键,关系到我国更好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新变化新趋势。因此,我们必须采取一系列举措,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科技创新水平,补齐关键领域短板,持续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和安全性。持续强链、补链、稳链,提升我国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2.建立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决定》要求“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这就需要做到加强对政府、企业融资的监管,对举债资金流向的监管,以及日常风险的处置及长效防控机制。财政部今年表示,要分类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持续压减融资平台数量。这表明政府将继续推动地方融资平台的市场化转型,这是化解地方隐性债务的长效机制之一。

3.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在《决定》中新模式定型,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住房制度层面,满足保障房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二是地产管理调控的新模式,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以及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三是地产行业的新模式,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按照三中全会相关改革2029年之前完成的时间线,中期这两项改革将对房地产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随着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国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与挑战。评级行业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应发挥作用,积极适应改革潮流,不断创新行业模式、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报告声明

本报告分析及建议所依据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依据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化。我们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提供的信息进行证券投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大公国际,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